根据《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20-2021学年校级学生荣誉称号实施细则》校通发【2021】73号文件要求,经商学院评优评审委员会审核,同意各班上报名单。今按照学校荣誉称号评定流程予以公示(详细名单后附),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4日。
本次校级荣誉称号评定,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,如发现弄虚作假者,立即取消。在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与以下部门反映:
学生工作部:0311-89653347 liuhanlingz@163.com
纪检督查室:0311-89167904 hbgcjjdc@163.com
商学院
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